承办业务:
1、人民防空工程拆除无法补建的补偿费征收
2、人民防空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办理(可以与施工许可证合并办理)
3、人民防空警报设施拆除审批
4、单独修建的人民防空工程报建审批
5、新建民用建筑防空地下室同步建设审批
6、人民防空工程拆除审批
7、人民防空工程、兼顾人民防空需要的地下工程竣工验收备案(联合验收、统一备案)
8、人民防空工程报废审批
9、人民防空工程施工质量检查
10、人民防空工程改造审批
11、人民防空工程平时开发利用登记
12、城市地下交通干线及其他地下工程兼顾人民防空需要审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