38、住房保障局

承办业务:
1、房屋交易资金监管
2、物业管理区域备案
3、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、项目负责人、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
4、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
5、前期物业管理招标备案
6、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核定(二级及以下)
7、前期物业管理中标备案
8、维修资金房屋灭失退款
9、公租房租金收缴
10、房地产估价机构备案
11、房屋交易合同网签备案
12、业主自管的房屋专项维修资金使用备案
13、商品房预售许可
14、政府代管的房屋专项维修资金使用核准
15、商品房预售变现售备案
16、维修资金面积误差结算
17、物业服务合同备案
18、公租房承租资格确认
19、商品房现房销售备案变更
20、公租房租赁补贴资格确认
21、物业承接查验备案
22、商品房(现房)销售备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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